尊敬的昌顺烘焙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们:
王晓康,男,原为我司销售人员。2021年6月,公司陆续收到各客户的催货告知,描述王晓康向他们销售产品,他们向王晓康个人的微信、支付宝、账户以及另一个自然人“李磊”的个人账户支付了货款,但王晓康迟迟未发货,并多次承诺发货时间,最终仍未实现承诺。
公司获悉后,第一时间迅速对客户提供的与王晓康转账的信息进行核查,发现公司从未收到王晓康下的以上客户购买产品的订单,也从未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。事实是王晓康采用欺骗伪造的方式,私下私自收取了客户大量货款,把客户的货款占为己有。
鉴于以上事实情况,王晓康欺诈行为已对公司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,并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,我司对其做开除处理,并将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。
我司严正公告,我司严令禁止销售人员私自收取账款,所有货款只由公司对公账户收取,反之,销售人员私自收款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,公司将一概不予负责。
特此公告!
昌顺烘焙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